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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8章 逆光而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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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现在没有戏拍,原主和公司的合同,还有两个月才到期。

    公司现在有意放纵,导致网上黑她的越来越多。

    闻母担心的打了好几个电话,问这件事公司怎么没帮她解决。

    明殊忽悠两句。

    顾惜没打电话,倒是发了短信,让她如果有需要,她可以帮忙。

    明殊给顾惜发了个恐怖小视频。

    顾惜之后就再也没给她发过短信。

    之后几天,热度稍微降低了一些。

    但依然有某些真爱黑粉,坚持不懈的黑她。

    还有人甚至说,要到她家找她,教她做人。

    别怀疑。

    有的人真的能做出来。

    原主的记忆中,就有一个明星,地址暴露,黑粉堵住她,期间有人拿刀,将她给捅死了

    这天明殊出去吃东西,回来的时候,发现公寓外面聚集着十几号人。

    明殊:“……”

    没那么幸运吧?

    那群人见她,就跟苍蝇见到臭鸡蛋……呸!

    明殊抱紧零食,拔腿就跑。

    她回头喊一声:“你们追我干嘛!”

    朕没有急支糖浆!

    也不会将零食给你们的!!

    明殊被他们追到一条死路,明殊三两下翻到墙上坐着。

    他们站在下面喘气。

    “闻笛你个不要脸的女人,破坏别人家庭,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滚出娱乐圈。”

    “娱乐圈又不是家开的,你让我滚我就滚?我就不滚!”

    “……”

    明殊这么不要脸,显然是让众人大开眼界。

    “闻笛,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明殊思索一下:“大概……是因为我漂亮?”

    “……”

    要不要脸!

    要不要脸!

    “你下来!”

    “我不!”明殊抓紧零食:“我下去了你们不得打死我,我傻啊。”

    “闻笛你知道我以前多喜欢你吗?可是你竟然是这样的人,你太让我失望了。”

    “娱乐圈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垃圾。”

    “滚出娱乐圈!”

    底下七嘴八舌,很是热闹。

    明殊帝王式抬手:“安静!安静!!”

    不知是不是明殊身上的气势,众黑粉诡异的安静下来。

    “我说,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

    某个黑粉,用厌恶不已的语气道:“你自己做那么多龌龊事,现在害怕别人知道你住哪儿有什么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拜托,哪个明星不怕别人知道自己住哪儿?你今天带脑子出门了吗?”

    “……”

    明殊啧一声:“你们是打算当正义勇士,铲除我这个娱乐圈的毒瘤吗?”

    “你们带刀了吗?”

    “要不要捅我两下泄愤?需要我配合你们吗?什么姿势比较好,你们要不要拍个视频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如此正义的行为?”

    底下的黑粉们,表情古怪。

    她是疯了吗?

    他们甚至往后退了几步。

    明殊安抚他们:“放心我不报警。”

    众黑粉:“……”

    明殊说得有点累,摸出零食,一边吃一边讲道理。

    “你说你们图什么,花费时间精力来堵我,能得到什么回报,生活都那么艰难了,阳光一点嘛!”

    众黑粉:“……”

    “有这么多时间,我看你们都是没对象啊。”

    众黑粉:“……”

    “就算你们追我,我也不会和你们在一起的!!”

    众黑粉:“!!!”

    谁要和你在一起!

    他们是来讨伐她的!

    为什么要听她在这里瞎哔哔!

    黑粉们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正准备反击,忽的听见警笛声。

    黑粉们瞪向明殊。

    你不是说不报警的吗?!

    明殊很无辜:“我真没报警。”

    警察说是接到热心群众,发现有人聚众欺负人。

    将这群人带回去,明殊立即将他们告了,气得那群黑粉,差点和她在警察局打起来。

    明殊毫无偶像包袱,和黑粉们怼得非常热闹。

    最后将他们分开,才算消停。

    明殊没干什么,录完口供就可以离开。

    不过她还没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后闻笛与粉丝大打出手,被警察带走。

    如果不是标题不允许,明殊很怀疑,他们会写——双双入狱。

    明殊点开看了眼,估计是之前那群人有人发的,被媒体看见,一番‘爱恨情仇’撰写后,就有这个新闻。

    明殊转发。

    闻笛V:假新闻,我没动手,我只是和他们讲道理,警察蜀黍作证。@X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点萌啊!]

    [整天博人眼球,烦不烦?]

    [怎么又是她,这几天都是她的热搜,有完没完了,一个靠卖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关注的。]

    [楼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实力的好吗?我们笛子从十五岁就演戏,每一部戏都是经典,拿过影后Balabala……]

    这位真爱粉将闻笛的生平写了个遍。

    闻笛演第一部戏的时候,并没有接触过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时间,就让当时的导演赞不绝口。

    总结:我们笛子就是天生的演员,靠实力!

    明殊收起手机,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咔嚓——

    轻微的声音快门声响起,明殊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狗仔而已。

    你越不让拍,越想拍。

    朕让你拍个够。

    所以明殊本来回去的路线一转,拐到附近去吃夜宵。

    那个人也是尽职,一路跟着她。

    吃完东西,打道回府。

    那人还跟着她。

    明殊忍不住回头瞅。

    对方闪得快,明殊只看到一道影子。

    她略微停顿,转身往回走。

    她往两边观望,没看到人。

    明殊咬两口糖糕,慢慢的转身往公寓走。

    就在她离开后,转角处,一道黑影缓慢的出现。

    他往前面看一眼,发现刚才离开的人已经看不见。

    他从暗处踱步走出来。

    他手里拎着相机,白色T恤,身形高挑,微微低垂着头,正好挡住旁边打过来的昏黄光线。

    那人顿了好一会儿,才往公寓的方向走。

    “诶。”

    女孩子清脆的声音止住他的步伐,他循着声音看过去。

    女生站在一棵树旁,踩在光与影的交界处,静静的看着他。

    *

    【和谐号】

    明殊:我知道你们不服气,但是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呢?打不过我,又没我好看。

    黑粉:……

    明殊:没关系,你们还可以恨我!

    黑粉:……

    小仙女:来!投票!我帮你们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