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画中的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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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集团。
28楼。
邓兴华左手拿着那只被林凡敲残了的烟灰缸,右手捏着一柄放大镜,反复看着。
仿佛。
他看的不是一件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玻璃器皿。
而是。
出自深山的璞玉。
他盯着烟灰缸残缺处整整齐齐的茬口看了很久。
很久……
久得。
让坐在旁边的孙扬几乎失去了耐心。
“大哥,你在看什么呀?看得那么认真。”
邓兴华摆摆手,示意他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可以走了。
孙扬走得很快。
他可不想陪大哥打哑谜。
他有他的娱乐。
他的消遣。
这时。
整座城市一片辉煌,灯红酒绿,无数的电线、道路早已将这个繁华的城市编织成了一张网。
一张。
密不透风的网。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时候,意味着一天的生活已经基本宣告结束,即将进入休息之时了,而对于孙杨来说,他的夜生活,却才刚刚开始。
邓兴华看了一眼孙扬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的眼中。
闪过了一道奇异的光芒。
邓兴华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玻璃烟灰缸,进了内室。
——唯有他。
才可入内的内室。
一间十分朴素,朴素得让人看了会为它与外面宫殿般的装璜形成的巨大反差,而感觉匪夷所思的内室。
内室中。
几徒四壁。
室内只有一桌,一椅,一本日记,一支笔。
除此。
别无它物。
邓兴华坐在椅子上,打开那本已有些微黄的日记,翻到一页,续道:
——小师叔天资聪颖,超然迈伦,世所罕见,然,少年心性未定……
……………………
不知为何。
今年的冬天,似乎较往年格外要冷一些。
这一日。
已是入冬以来的第二场大雪。
一中。
晚自习课。
林凡在辅导员苏沫的监督下,很是读了一阵子英语后,见她放松了下来,他,也跟着放松下来了。
他抽出铅笔,又开始画画。
这一次。
他画的是一张雪景。
雪天画雪景,正合时宜。
林凡将铅笔仔细削了削,笔尖,有一个面几乎被他削成了斜斜的45度的小斜坡。
然后。
他才抽出一张16开的白纸,认真地画了起来。
先是一点。
然后,才是线。
接下来,随着林凡手中铅笔的不断起伏,落在纸上的就是无数个点与线的组合。
组合。
渐渐成面。
有了轮廓。
有了形。
有了——灵魂。
他画的,正是云蕾。
站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手持书卷,静静地看向远方的云蕾。
画中的云蕾。
明眸皓齿,顾盼生辉,一双蛾眉淡扫两道秋水,半幅白帕斜掩漫天雪霜。
远处。
红梅朵朵。
苍竹含翠。
林凡画画,是用力心的。
他画得很认真,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反复的构思。
就说云蕾脸颊上那小小的酒窝儿吧,他,至少用上了十种以上的绘画技法。
这。
已经是林凡画的第十二幅以云蕾为素材的画了。
林凡飞速地画着,他画得很快很好,这,足以证明一些什么。
他仍记得。
以前,德岸老和尚跟他说过的一些话:“假如你想要画好一人一物,首先,你要认真地观察,仔细地揣摩,要做到眼中有物,心中有物,这样,下笔才能有物。
这一点。
却又不只局限于绘画一技,所谓大道至简,殊途同归,万物皆从其理也……”
林凡认为。
师父说的对。
因为。
他愈来愈觉得,云蕾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极富个性鲜明的变化。
譬如。
云蕾高兴的时候,她的一双细细的眉就会变得憨态可掬起来,同时,一双眼晴也变成了两只弯弯的月芽儿了。
可。
如果她生起气来,则会恼着鼓起腮帮,撅起嘴巴,然后,像打机关枪一样口齿极其伶俐地“突突”出一大段话来。
要是你惹得她发火的话,她甚至还会抬起腿来,踢上你一下。
而每当这个时候,林凡就觉得,云蕾的模样真好看。
少年的心啊!
有时。
林凡想看云蕾生气的模样了,就会故意找一些话来激怒于她,尔后,却又像个傻瓜一样,面对云蕾挥来的拳头浑然不知躲闪。
疼吗?
少年?
林凡画了一会儿画后,下课铃响了,他立刻将画纸夹在了他的一叠稿纸里。
他要出去了。
因为,他要去给小伙伴们买吃的去了。
这一次。
林凡买的是麻辣烫。
当他提着满满一袋麻辣烫,走到“老地方”的时候,小伙伴们一个个跺着脚,呵着手,已经颇有一些等得不耐烦了。
卢文杰一边抽出一串鱼蛋,一边埋怨道:“我去……林凡,你怎么去这么久?”
云蕾抽了一串海带也道:“就是,都等急了。”
明绣与田苗苗附议。
林凡嘿嘿一笑。
他也想快一点回来,可是,谁让最好吃的那家麻辣烫,生意也最好呢?
他已经算回来的快的了。
此时。
估计有些学生还在爬墙,又或匆匆奔在爬墙的路上。
不用说。
麻辣烫一定是极好吃的。
看看小伙伴们一个个被辣得红嘟嘟的嘴巴就知道了。
“唏。”
“哈。”
“好辣。”
“真香!”
说起来,人真不愧是一种极具智慧的高等生物,沟通能力强,又最擅抱团取暖。
不说林凡。
邓野几个也是如此。
那边,一惯充当跑腿使者的马大伟,也从墙外买来了吃的。
邓野与江波等几个也纷纷抽出袋中的东西吃了起来,现在,由于马大伟一直以来充当马前卒的跑腿,邓野,慢慢又将他收于自己的圈子了。
于邓野而言。
不论如何。
多一两个任劳任怨,可供驱使的“劳役”,也是不错的。
其实。
跟着邓野有个最大的好处。
那就是……
没错。
无论谁跑腿,掏钱的,总是邓野。
邓野身为他们圈中的灵魂人物,做事,自然有自己的领袖风范,江波、马大伟与包朵三个人跟着邓野开小灶,完全就是混着,吃邓野的,喝邓野的,他们几个,并不用掏一分钱。
所以。
他们那个圈子,凝聚力也是十分过硬的。
而林凡这边,因为有三个女孩之故,所以,掏钱的不是林凡,就是卢文杰。
这样。
就导致阳慧每个星期给林凡的零花钱,有一些不够花了。
想想也是。
一个人掏钱,五个人吃,够花才怪。
兴华集团。
28楼。
邓兴华左手拿着那只被林凡敲残了的烟灰缸,右手捏着一柄放大镜,反复看着。
仿佛。
他看的不是一件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玻璃器皿。
而是。
出自深山的璞玉。
他盯着烟灰缸残缺处整整齐齐的茬口看了很久。
很久……
久得。
让坐在旁边的孙扬几乎失去了耐心。
“大哥,你在看什么呀?看得那么认真。”
邓兴华摆摆手,示意他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可以走了。
孙扬走得很快。
他可不想陪大哥打哑谜。
他有他的娱乐。
他的消遣。
这时。
整座城市一片辉煌,灯红酒绿,无数的电线、道路早已将这个繁华的城市编织成了一张网。
一张。
密不透风的网。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时候,意味着一天的生活已经基本宣告结束,即将进入休息之时了,而对于孙杨来说,他的夜生活,却才刚刚开始。
邓兴华看了一眼孙扬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的眼中。
闪过了一道奇异的光芒。
邓兴华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玻璃烟灰缸,进了内室。
——唯有他。
才可入内的内室。
一间十分朴素,朴素得让人看了会为它与外面宫殿般的装璜形成的巨大反差,而感觉匪夷所思的内室。
内室中。
几徒四壁。
室内只有一桌,一椅,一本日记,一支笔。
除此。
别无它物。
邓兴华坐在椅子上,打开那本已有些微黄的日记,翻到一页,续道:
——小师叔天资聪颖,超然迈伦,世所罕见,然,少年心性未定……
……………………
不知为何。
今年的冬天,似乎较往年格外要冷一些。
这一日。
已是入冬以来的第二场大雪。
一中。
晚自习课。
林凡在辅导员苏沫的监督下,很是读了一阵子英语后,见她放松了下来,他,也跟着放松下来了。
他抽出铅笔,又开始画画。
这一次。
他画的是一张雪景。
雪天画雪景,正合时宜。
林凡将铅笔仔细削了削,笔尖,有一个面几乎被他削成了斜斜的45度的小斜坡。
然后。
他才抽出一张16开的白纸,认真地画了起来。
先是一点。
然后,才是线。
接下来,随着林凡手中铅笔的不断起伏,落在纸上的就是无数个点与线的组合。
组合。
渐渐成面。
有了轮廓。
有了形。
有了——灵魂。
他画的,正是云蕾。
站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手持书卷,静静地看向远方的云蕾。
画中的云蕾。
明眸皓齿,顾盼生辉,一双蛾眉淡扫两道秋水,半幅白帕斜掩漫天雪霜。
远处。
红梅朵朵。
苍竹含翠。
林凡画画,是用力心的。
他画得很认真,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反复的构思。
就说云蕾脸颊上那小小的酒窝儿吧,他,至少用上了十种以上的绘画技法。
这。
已经是林凡画的第十二幅以云蕾为素材的画了。
林凡飞速地画着,他画得很快很好,这,足以证明一些什么。
他仍记得。
以前,德岸老和尚跟他说过的一些话:“假如你想要画好一人一物,首先,你要认真地观察,仔细地揣摩,要做到眼中有物,心中有物,这样,下笔才能有物。
这一点。
却又不只局限于绘画一技,所谓大道至简,殊途同归,万物皆从其理也……”
林凡认为。
师父说的对。
因为。
他愈来愈觉得,云蕾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极富个性鲜明的变化。
譬如。
云蕾高兴的时候,她的一双细细的眉就会变得憨态可掬起来,同时,一双眼晴也变成了两只弯弯的月芽儿了。
可。
如果她生起气来,则会恼着鼓起腮帮,撅起嘴巴,然后,像打机关枪一样口齿极其伶俐地“突突”出一大段话来。
要是你惹得她发火的话,她甚至还会抬起腿来,踢上你一下。
而每当这个时候,林凡就觉得,云蕾的模样真好看。
少年的心啊!
有时。
林凡想看云蕾生气的模样了,就会故意找一些话来激怒于她,尔后,却又像个傻瓜一样,面对云蕾挥来的拳头浑然不知躲闪。
疼吗?
少年?
林凡画了一会儿画后,下课铃响了,他立刻将画纸夹在了他的一叠稿纸里。
他要出去了。
因为,他要去给小伙伴们买吃的去了。
这一次。
林凡买的是麻辣烫。
当他提着满满一袋麻辣烫,走到“老地方”的时候,小伙伴们一个个跺着脚,呵着手,已经颇有一些等得不耐烦了。
卢文杰一边抽出一串鱼蛋,一边埋怨道:“我去……林凡,你怎么去这么久?”
云蕾抽了一串海带也道:“就是,都等急了。”
明绣与田苗苗附议。
林凡嘿嘿一笑。
他也想快一点回来,可是,谁让最好吃的那家麻辣烫,生意也最好呢?
他已经算回来的快的了。
此时。
估计有些学生还在爬墙,又或匆匆奔在爬墙的路上。
不用说。
麻辣烫一定是极好吃的。
看看小伙伴们一个个被辣得红嘟嘟的嘴巴就知道了。
“唏。”
“哈。”
“好辣。”
“真香!”
说起来,人真不愧是一种极具智慧的高等生物,沟通能力强,又最擅抱团取暖。
不说林凡。
邓野几个也是如此。
那边,一惯充当跑腿使者的马大伟,也从墙外买来了吃的。
邓野与江波等几个也纷纷抽出袋中的东西吃了起来,现在,由于马大伟一直以来充当马前卒的跑腿,邓野,慢慢又将他收于自己的圈子了。
于邓野而言。
不论如何。
多一两个任劳任怨,可供驱使的“劳役”,也是不错的。
其实。
跟着邓野有个最大的好处。
那就是……
没错。
无论谁跑腿,掏钱的,总是邓野。
邓野身为他们圈中的灵魂人物,做事,自然有自己的领袖风范,江波、马大伟与包朵三个人跟着邓野开小灶,完全就是混着,吃邓野的,喝邓野的,他们几个,并不用掏一分钱。
所以。
他们那个圈子,凝聚力也是十分过硬的。
而林凡这边,因为有三个女孩之故,所以,掏钱的不是林凡,就是卢文杰。
这样。
就导致阳慧每个星期给林凡的零花钱,有一些不够花了。
想想也是。
一个人掏钱,五个人吃,够花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