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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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也奇怪。
那支商队的领头人居然是一个看上去英姿飒爽、皮肤略微有些黑的西域女子。
那个女子看到已经又渴又累的林凡,就知道这个年轻人一定是像网络上面的很多驴友一样孤身涉险了,大概率他的物资全部消耗完了,已经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境地,所以,那个女孩子立刻招呼林凡停下脚步,并将自己驼队所携带的饮水和食物分给林凡一部分,并且还帮林凡指引了走出大漠的道路——那是最近的捷径。
当时。
月朗星稀。
黄沙遍地。
林凡已经又渴又饿,他的脸上被风吹出了一道一道的血口子,嘴唇也已经裂开了,说实话,如果没有这一支驼队的话,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即便是林凡以前的时候从电视上无数次看到过很多野外生存的技能,譬如说在沙漠当中应该怎样躲避风沙,应该怎样寻找水源以及以及食物,但是真正到了沙漠当中,千里没有一个人的,看不到半点绿色的时候,你才知道,原来电视上面的那些荒野求生的技能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的。
当那支常年在外奔波经商的驼队队员看到眼前这个脸色已经被晒的发黑,颇有一些憔悴的小伙子,居然就是电视上经常放的那个国际大明星林凡时,一个个倒十分惊喜。
他们纷纷站在林凡的旁边,要求带队的女孩子给他们和林凡合影,对于这个要求,林凡自然是来者不拒。
他实在想不到,原来在这个大漠深处也有自己的粉丝。
是的。
这些人都是林凡的粉丝。
因为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了林凡的节目之后,都感觉到这个小伙子才艺非凡,实在是称得上偶像这两个字。
其中有一个大叔还叽里咕噜说的一种少数民族的方言,对林凡连连竖着大拇指称赞着。
当然了。
就算是林凡博学,但是对于这种小众的语言,他也有点听不懂,于是林凡也只好礼貌地朝那个大叔笑着。
他知道那个大叔所有的话都是善意,是的,只有善意的人眼中的微笑才会那么的纯真。
不过。
林凡并没有和那支驼队待太久,因为他确实也想离开了,于是当他再三的感谢那些驼队的人员,并从荷包里面拿出钞票付给他们时,那些人还很生气的拒绝了林凡。
然后大家。
就各走各路了。
当然了,这一段小故事,也是林凡在外面游玩的时候所经历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类似的事情,其实对于林凡来说,数不胜数。
这几年。
他走南闯北,到处游山玩水,加上执行任务干什么的,确实也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其实这些事情都是人生对他的一个又一个考验,他只要通过了这些考验,就等于又一次挑战了自己。
慢慢地。
他就会由一个又一个的挑战,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渐渐地走上人生的巅峰。
当然了。
林凡早就已经走上了人生的巅峰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取得他那么大的成就。
而此时。
当林凡脚踏大地,仰望苍穹走在敦阳城的大街上的时候,他不由得又一次想起了远方的那支驼队,那清脆的驼铃声犹在耳边,此时,他又想起了那个叫做天山雪莲的女孩。
那个女孩子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名字叫做刘菁菁,她是那支驼队的首领,她的外号就叫天山雪莲,所以,如果连在一起叫的话,就叫天山雪莲刘菁菁。
……
……
当林凡举目远望,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那些穿着漂亮的服装,充满朝气蓬勃的面孔,看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时,他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很不错的,不管怎么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东西不能辜负。
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当然了。
林凡现在还没有品尝到爱情的滋味,对于他来说,拥有爱情还是一件十分遥远的事情。
虽然说他现在的这个年龄应该也可以谈恋爱了,但是,林凡没有时间,他现在太忙了,最近两三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深陷于许多的事物无法自拔。
所以。
这也让他间接的忽略了感情上的发展,而对于林凡的感情来说,在他的生命中,似乎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真命天女出现。
就算他以前的时候,包括现在,对云蕾都特别的好,但是,有的时候,林凡对云蕾的感情难道是爱情吗?
他不确定。
他和云蕾之间,或许应该是相依相扶的一种关系吧?
毕竟?
云蕾曾经为他受过伤,这一点,对于林凡来说,无论如何都是十分感激云蕾的,但是,如果说只是因为这个就会产生爱情的话,那么似乎爱情又来的太简单一些了吧?
应该不是这样子的。
林凡的爱情,似乎还远远没有到来呢。
林凡走着走着,感觉到有点口渴于,是就走到路边的小卖店买了一瓶饮料。
他买了一瓶雪碧,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了一口,还不错,不管怎么说,这种带有二氧化碳的汽水喝到肚子里面还是很爽的,特别是冰冻过了之后,一口气喝下去,凉气就从胃里面瞬间的冒到喉管上来,然后,忽然之间又打一个嗝出来,让人感觉到身心十分的愉快,瞬间,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似乎都已经被打开了,很舒服。
林凡站在小卖店的门口,一边喝着饮料,眼睛一边不断的扫视着周围的街道。
他从小就生在这城里,长在这城市,不知为什么,林凡就感觉到心里特别的喜爱这里。
这些年,他走遍大江南北,去过全球很多的地方,但是,他从来没有像喜欢敦阳一样喜欢别的任何一个城市。
大概。
这就是人心中的一种故土情结吧?
又或许,因为在这座城市里面有他的亲人,有他的朋友。
所以。
林凡就在心里面暗暗的发誓,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里,他必须维护这座城市的安全。
林凡的想法是很自然的。
他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又是多么的值得人称赞。
对于他来说,敦阳绝不仅仅只是一座钢筋水泥的城市,这里的许多小路上,都有他光着小脚丫走过的印子,这里的许多树木都曾经和他一起成长,这里的许多花朵都好像他的那些美丽的女同学一样让人喜欢,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说,林凡才不允许有任何不安定的因素在敦阳存在。
譬如说。
邓兴华。
现在。
虽然别人不知道,但是林凡知道,邓兴华就是一个极不安定的因素,他的身上随时可能会发生点什么,而且,邓兴华所发生的东西,恐怕不是这座城市可以承受的。
有可能。
邓兴华正怀着一些邪恶的目的,林凡必须要出面制止他,现在林凡十分后悔当时自己取出那个箱子后,不应该给邓兴华的。
他后悔了。
但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卖,现在,林凡只有想自己应该如何补救。
说了也奇怪。
那支商队的领头人居然是一个看上去英姿飒爽、皮肤略微有些黑的西域女子。
那个女子看到已经又渴又累的林凡,就知道这个年轻人一定是像网络上面的很多驴友一样孤身涉险了,大概率他的物资全部消耗完了,已经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境地,所以,那个女孩子立刻招呼林凡停下脚步,并将自己驼队所携带的饮水和食物分给林凡一部分,并且还帮林凡指引了走出大漠的道路——那是最近的捷径。
当时。
月朗星稀。
黄沙遍地。
林凡已经又渴又饿,他的脸上被风吹出了一道一道的血口子,嘴唇也已经裂开了,说实话,如果没有这一支驼队的话,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即便是林凡以前的时候从电视上无数次看到过很多野外生存的技能,譬如说在沙漠当中应该怎样躲避风沙,应该怎样寻找水源以及以及食物,但是真正到了沙漠当中,千里没有一个人的,看不到半点绿色的时候,你才知道,原来电视上面的那些荒野求生的技能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的。
当那支常年在外奔波经商的驼队队员看到眼前这个脸色已经被晒的发黑,颇有一些憔悴的小伙子,居然就是电视上经常放的那个国际大明星林凡时,一个个倒十分惊喜。
他们纷纷站在林凡的旁边,要求带队的女孩子给他们和林凡合影,对于这个要求,林凡自然是来者不拒。
他实在想不到,原来在这个大漠深处也有自己的粉丝。
是的。
这些人都是林凡的粉丝。
因为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了林凡的节目之后,都感觉到这个小伙子才艺非凡,实在是称得上偶像这两个字。
其中有一个大叔还叽里咕噜说的一种少数民族的方言,对林凡连连竖着大拇指称赞着。
当然了。
就算是林凡博学,但是对于这种小众的语言,他也有点听不懂,于是林凡也只好礼貌地朝那个大叔笑着。
他知道那个大叔所有的话都是善意,是的,只有善意的人眼中的微笑才会那么的纯真。
不过。
林凡并没有和那支驼队待太久,因为他确实也想离开了,于是当他再三的感谢那些驼队的人员,并从荷包里面拿出钞票付给他们时,那些人还很生气的拒绝了林凡。
然后大家。
就各走各路了。
当然了,这一段小故事,也是林凡在外面游玩的时候所经历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类似的事情,其实对于林凡来说,数不胜数。
这几年。
他走南闯北,到处游山玩水,加上执行任务干什么的,确实也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其实这些事情都是人生对他的一个又一个考验,他只要通过了这些考验,就等于又一次挑战了自己。
慢慢地。
他就会由一个又一个的挑战,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渐渐地走上人生的巅峰。
当然了。
林凡早就已经走上了人生的巅峰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取得他那么大的成就。
而此时。
当林凡脚踏大地,仰望苍穹走在敦阳城的大街上的时候,他不由得又一次想起了远方的那支驼队,那清脆的驼铃声犹在耳边,此时,他又想起了那个叫做天山雪莲的女孩。
那个女孩子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名字叫做刘菁菁,她是那支驼队的首领,她的外号就叫天山雪莲,所以,如果连在一起叫的话,就叫天山雪莲刘菁菁。
……
……
当林凡举目远望,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那些穿着漂亮的服装,充满朝气蓬勃的面孔,看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时,他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很不错的,不管怎么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东西不能辜负。
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当然了。
林凡现在还没有品尝到爱情的滋味,对于他来说,拥有爱情还是一件十分遥远的事情。
虽然说他现在的这个年龄应该也可以谈恋爱了,但是,林凡没有时间,他现在太忙了,最近两三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深陷于许多的事物无法自拔。
所以。
这也让他间接的忽略了感情上的发展,而对于林凡的感情来说,在他的生命中,似乎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真命天女出现。
就算他以前的时候,包括现在,对云蕾都特别的好,但是,有的时候,林凡对云蕾的感情难道是爱情吗?
他不确定。
他和云蕾之间,或许应该是相依相扶的一种关系吧?
毕竟?
云蕾曾经为他受过伤,这一点,对于林凡来说,无论如何都是十分感激云蕾的,但是,如果说只是因为这个就会产生爱情的话,那么似乎爱情又来的太简单一些了吧?
应该不是这样子的。
林凡的爱情,似乎还远远没有到来呢。
林凡走着走着,感觉到有点口渴于,是就走到路边的小卖店买了一瓶饮料。
他买了一瓶雪碧,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了一口,还不错,不管怎么说,这种带有二氧化碳的汽水喝到肚子里面还是很爽的,特别是冰冻过了之后,一口气喝下去,凉气就从胃里面瞬间的冒到喉管上来,然后,忽然之间又打一个嗝出来,让人感觉到身心十分的愉快,瞬间,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似乎都已经被打开了,很舒服。
林凡站在小卖店的门口,一边喝着饮料,眼睛一边不断的扫视着周围的街道。
他从小就生在这城里,长在这城市,不知为什么,林凡就感觉到心里特别的喜爱这里。
这些年,他走遍大江南北,去过全球很多的地方,但是,他从来没有像喜欢敦阳一样喜欢别的任何一个城市。
大概。
这就是人心中的一种故土情结吧?
又或许,因为在这座城市里面有他的亲人,有他的朋友。
所以。
林凡就在心里面暗暗的发誓,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里,他必须维护这座城市的安全。
林凡的想法是很自然的。
他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又是多么的值得人称赞。
对于他来说,敦阳绝不仅仅只是一座钢筋水泥的城市,这里的许多小路上,都有他光着小脚丫走过的印子,这里的许多树木都曾经和他一起成长,这里的许多花朵都好像他的那些美丽的女同学一样让人喜欢,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说,林凡才不允许有任何不安定的因素在敦阳存在。
譬如说。
邓兴华。
现在。
虽然别人不知道,但是林凡知道,邓兴华就是一个极不安定的因素,他的身上随时可能会发生点什么,而且,邓兴华所发生的东西,恐怕不是这座城市可以承受的。
有可能。
邓兴华正怀着一些邪恶的目的,林凡必须要出面制止他,现在林凡十分后悔当时自己取出那个箱子后,不应该给邓兴华的。
他后悔了。
但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卖,现在,林凡只有想自己应该如何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