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
,,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要带我去雁南?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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